5/28/2007

雖然你喜歡,只要影響到別人,就是不可以!

近年來,社會動亂的原因中,媒體為了收視率,嗜血造成的金錢物慾價值觀絕對脫離不了關係,例如車禍報導的重點竟然變成車主的職業、收入?
例如查緝色情煙毒,談的竟是少女穿著多火辣,收入有多高,全身的名牌精品?
例如社會名人的介紹,少談及努力的過程,卻多是談及財富身價、名車豪宅?
唉!末世法偏,宵小當道,鼠輩橫行。
台灣需要趕緊換領導者,教育部門也是,趕緊換人,調整政策,基本教育本就應恢復國家主導,什麼一綱多本,根本就是亂搞,難不成是有甚麼好處吧?
媒體,當然不能缺席,因為正面的東西真的是太少了!正面的報導,也可以很有趣、很溫馨的,就看做不做而已。
這麼多年來,我最厭惡的廣告詞「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」
這個遺毒沒有減少過,在強調自我的過程中,斷章取義的運用,讓年輕人價值觀錯亂,所衍生的社會動盪,這個責任真是罪大惡極啊!
所以,在這個法治的社會中,務必要清楚、大聲地告訴逐漸長大的年輕朋友:
「雖然你喜歡,只要影響到別人,就是不可以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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